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〈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公告》征求意见的反馈
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〈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公告》征求意见的反馈
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,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将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〈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众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,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征求意见期间,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。
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
2018年12月24日
意见征集
- 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〈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公告》征求意见